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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商标注册对企业的意义

作者:河池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8 08:42:40

河池商标注册对商品的品牌化进程发挥了推进作用,对企业树立形象也有重要的意义。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说,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先设计商标,商标的名称可以独立注册,也可以组合注册。成功注册的商标在投入使用时,只要没有违反商标的使用规范,不同的商标是可以组合使用的。

组合商标有别于单纯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及数字商标等,所谓“组合”,顾名思义,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融合了其它单独商标的特色。因此,组合商标一直以来都受到商家的青睐,然而组合商标注册的成功申请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向您详细解释为什么注册商标都提倡进行多个单独商标注册,而不是直接申请组合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弊端:

一、商标近似可能性高如果中文、英文、图形、数字等商标进行整体注册,这几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在最终被审查中才被予以通过。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那么后续则可能进行驳回复审或者重新申请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想要一次性成功通过的话,需要做到有个性,同时还要符合商标法规定使用的字符。

二、组合商标注册与使用的风险高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但是,组合后的商标不能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的,只能在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而组合商标注册只需要组合其中任意两种以上因素就可以。如果是组合注册的商标,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图形+文字”或“图形+字母”,就会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如在使用时再标注®标记,就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图形的,视为新商标的形成,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严重的话可能会被注销商标或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认为,如果不是只考虑经济情况,按照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商家应尽量分开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分别注册过的商标都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在进行组合使用时属于多个商标的叠加,不用进行新商标的申请。

分开注册的成功率明显要高于组合商标注册,因为商标组合注册中因素较为复杂,容易出现近似商标,只要组合商标中的一方被否定,整个商标都会被判出局。分开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几率小于组合注册的,而且分开商标注册成功的话,商标使用的灵活性更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这是组合商标所不具备的特点。

从在先企业字号所有权人的角度,应当考虑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条款来进行维权。一般来说,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构成侵犯他人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1)企业名称的登记日、使用日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实践中通常都使用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加以证明。

(2)该企业名称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实践中通常使用企业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等来证明企业的知名度。

(3)该商标注册与使用可能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可能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谓的“导致混淆”,是指该商标注册和使用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来自企业名称权人,或者与企业名称权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认定是否混淆,要考虑企业名称的独创性和企业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独创性越高,企业的知名度越高,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就越高。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企业名称权人提供的商品原则上应该是相同或类似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所说的“企业名称”具体包括:依法在工商等企业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依法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企业的名称以及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一、集体商标类型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二、集体商标区别

集体组织既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2)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单(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5)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

(6)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7)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8)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

(9)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代理行业的扭曲发展还体现在代理机构咨询服务低质、专业水准缺失和不正当竞争上。近年来,各种主体、各类人员纷纷涌进商标代理行业。某些代理机构一味追求业务量、签单量的增加,对服务质量不甚重视,从而造成申请人商标权益的损失。另外,为了抢夺市场资源,各种恶意压价、诽谤中伤等手段也被一些代理机构用来进行不正当竞争。

鉴于目前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我建议申请人从以下4个方面出发,防范代理陷阱。

第一,先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代理机构资质,从中选择可信赖者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原则上尽量选择成立时间久、综合信誉好的代理机构。另外,可以优先考虑北京地区的代理机构,因为其在地理位置上便于与商标局联系沟通、递送材料。或者选择当地代理机构,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利于及时解决。

第二,对欲申请注册的商标在行业划分上有一定了解。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要准确了解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哪个类别,并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判断需要在哪些关联类别上注册商标。这样可以防止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了多收费而怂恿申请人进行不必要的全类别注册。

第三,掌握商标注册程序,关注注册申请动态,避免轻信代理机构的承诺。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是按申请时间的先后进行的,不存在“插队”之说,要避免相信代理机构所谓的找熟人加快审查之类的保证。一般来说,在一个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中,从提交申请到收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时间应该在3~4个月,如果代理机构早于3个月拿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晚于4个月仍未拿到受理通知书,都可能出现问题,这时申请人应该查询中国商标网,及时了解情况。

第四,正确对待商标驳回和商标异议。面对商标没有通过审查的情形,申请人应当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并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驳回复审。当一些代理机构宣称复审保过时,申请人不能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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