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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商标注册转让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作者:河池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6 08:07:32

商标转让相较于来说,是一个能够快速获得商标的方法,也因此有很多企业为了以后的发展会大批量转让商标,获得更多的商标。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限制呢?相关法律对于河池商标注册转让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1、商标的转让人必须是实际所有人,在这一点上有很多受到欺骗的案例,有一些转让人自称是商标的所有人,但其实可能是虚假的,那么使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转让,必然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也有许多人自称是商标所有人的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进行仔细的审核,看他是否有能力代表,以免受到欺骗。

2、在法律层面上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该商标的所有人其实是两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这种操作的话,那么必须要两个人同时同意,并且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如果你发现你想要的商标是两个人的,但是你又只获得了一个人的同意,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对方私自同意,这种转让是无效的,警方遭受欺骗。

3、商标法规定,如果有相似商标或者与商标相同的其他商标,必须一起转让给对方,这首先是由法律上的规定,其次,这也符合正常的逻辑,比如说如果我给了你一个商标,但是我又留了一个相似商标,如果日后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相遇,就会产生一些纠纷问题,所以说为了规避这些问题,就有规定说必须一同转让。如果商标局在审核的过程之中,发现还有剩余的相似商标,那么就不会被批准,这一点需要格外的注意。

我国司法解释对于类似商品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⑴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⑵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⑶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如汽车与汽车修理厂。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商品和服务的类似判定中,存在两条规则:一种是客观规则,这种规则仅适用于商品与商品之间或服务与服务之间的比较。即如果被比较的商品或服务在某些方面相同,则构成类似。另一条规则是以混淆为判别依据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规则。即在某些情况下,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那些客观的比对条件,但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可能存在特定的联系,两者也构成类似。如当某汽车修理厂挂上大众的商标时,相关公众有理由认为该汽车厂的维修服务与大众公司存在特定的联系,因而认为在此处维修大众车比别处更有技术支持的优势。

这种比较规则不仅适用于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的比较,也适用于商品与服务之间的比较。商标注册在适用客观规则时,仅需要对比较对象的各方面进行对比,相同则构成类似。至于商品或服务(以下均统称为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之驰名度则不予考虑。客观标准存在的目的在于树立一个统一的规则,这种规则不应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否则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必须结合商标的知名度来认定商品是否类似,则完全可能出现下列结果:同样的两个商品和一个普通商标联用时不类似,和一个著名商标联用时却可能被认为类似。这样离开商标谈论商品客观上是否类似实际已失去意义。

当然,即使是客观标准,其内容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而且对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的具体内容也将因具体案件不同而有变化,应当与具体的商品相结合进行判断。如普通摩托车与经济轿车之间的比较,同摩托车与货车之间的比较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普通摩托车与经济轿车均是一种代步工具,他们的销售对象均是有代步需求的消费者;其生产部门和销售渠道也基本相同,因此构成类似商品。

但高档摩托车与普通轿车之间的比较又有所不同,如哈利摩托车的价格远高于经济适用型轿车,两者的消费定位完全不同,不构成类似商品。同为车辆的卡车的使用价值不在于代步,而在于运输,因此从客观标准上说卡车与摩托车并不必然构成类似商品;但顶级摩托车与在相同消费人群中流行的高档轿车的类似比较,就没有这么简单和直接了。这需要结合一些其他因素来综合考虑。混淆或联想规则。在这个规则之下,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并不特别重要,但我们也不能完全脱离这些因素考察商品的类似问题。

如当我们看见某台自行车上标有梦特娇商标时,我们很自然地会将它与用于衬衫上的梦特娇商标联系起来,能否认为衬衫与自行车构成类似商品?即使再马虎的消费者、用再不经意的注意力也不会认为衬衫厂生产自行车,显然二者风马牛马不相及。此时,相关公众产生的这种联系,是因梦特娇商标的驰名而引起的,这是驰名商标保护的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上例中所称的顶级摩托车与高档轿车的比较,除了要考虑产品本身的因素外,更重要的还要考察这个特定消费人群的消费习惯、在购买商品时所关注的因素(价格、服务、质量或仅仅只关心品牌)。一般而言,特定联系应当指一种现实的、实质的联系,而非联想中的联系。如汽车与汽修业务之间存在着产品与服务的联系;而普通摩托车与经济适用轿车之间存在着共同之处:均由发动机驱动,且发动机的品质决定了车辆的基本性能;但对梦特娇衬衫与自行车之间的联系,则仅仅基于前者的知名度而产生,并无实质上的联系。

现如今无论什么行业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想要在市场中赢得胜利,需采取有效的上半夜战略,而品牌推广是重要的战略之一。产品质量与服务是打造品牌的硬件,而商标是品牌打造的软件。商标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商标注册、商标转让都是获取商标专用权的重要途径。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下面小编告诉大家商标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商标转让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四、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由于商标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很多企业对商标的理解不够透彻,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时容易因一些细节问题而耽误商标注册进程。商标注册过程较复杂,很多企业都会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省去办理商标注册的麻烦。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商标注册流程:

1、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需提交商标注册费。

2、商标形式审查之后正常1个月之内,就会下发受理通知书。3、客户提交商标资料申请人告知注册专员希望注册的商标名称与所属行业。

4、注册前查询注册专员为商标名称进行免费查询(中英文)

5、开始申请

6、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7、商标局实质审查资料:审查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8、提交商标局由我们工作人员将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提交到国家商标局。

9、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9个月;商标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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